Tuesday, June 5, 2012

孩子是罪人

前與友人通電話,她談起了4的外甥如何令她妹妹操勞心煩。她用了一個字來形容她的外甥——kuai語,作壞蛋調皮的意思)。我對這個字並不陌生,卻從來不用它來形容我的孩子。我是用什麼字眼來形容,或如何看待孩子的錯誤行為呢?原來,我的用詞是更為嚴重的;我把孩子不妥的行為看為罪性,也認為孩子是罪人

可能有人會認為如此形容孩子的行為過失,彷彿有點過火,就連對一字不陌生的基督徒父母,也可能會覺得難以接受。而事實上,在亞當和夏娃犯罪後,罪就成為我們人在這世界上的本質。我是認真看待這事的,也認為認清這事實,是必要的,並且是取決性的。當我們確認這事實時,它決定了我們如何看待孩子行為的過失,和應對的方法與態度。

釐清對待孩子過失的迷思

我察覺一個有趣的現象——曾多次聽見家長,他們的孩子是在學校裡被其他的同學教壞 了;而其他的同學的父母也,他們的孩子被其他的孩子帶壞了。那到底誰才是那影響別人的壞孩子呢?如此評論的父母,都是以人之初,性本善為基礎,先假設他們的孩子是 的,因 一些外來的因素,才變壞了;然後再分析,並確定那令孩子變壞的因素,再加以糾正。

而在聖經裡,大衛王我是在罪孽裡生的。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,就有了罪!(〈詩篇〉51:5)。所以,相信人都有罪的人,是先明白了這個世界是罪惡的,而敗壞的本質,更是人與生俱來的;也明白既是生來如此,即使沒有多大的教導、指引,孩子是必定會犯罪的。

以上兩者的分別,決定了我們在教養上的主動性與積極性。前者會不自覺地將自己擺放在受害者的位置,覺得自己是被影響的,父母應對的方式多屬被動防範,努力為孩子撇開不良因素,或建立保護區。而後者是明白罪是人的本質,就不應該把過失先指向其他人,反之,父母應勤奮地教導孩子身為基督徒的總原則 ,引導他們即使在敗壞的世代裡,仍然要積極尋求過聖潔人生的方法,做美好的見證。

父母何嘗不是罪人?

我必需坦誠,在教導孩子該有的品格和行為舉止時,真的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倦,心力交瘁。每當孩子在思想言語或行為上,有過失和起衝突時,我都免不了生氣、傷心。我用盡各種方法;有溫柔勸,有理性討論,有嚴厲警告,有用杖打等等,甚是操心勞力,就像〈希伯來書〉12:11(前半段)所的,凡管教的事、當時不覺得快樂、反覺得愁苦。 有時,我更是氣餒到想漠視他們的行為,來撈一個清靜的時間。

但是,冷靜下來時,就會看到——這景況,豈不也是我和神的關係嗎?神的誡命、吩咐和教導,不是明明地列在聖經嗎?我遵從的又有多少呢?我讓神傷心的次數,對不會少於我孩子所給的。然而,神從不放棄我,神的愛,恩典和憐憫依然如故。我憑什麼得到這一切呢?我又憑什麼氣餒到想要放棄教養孩子呢?思想到此,就深深地感受到神對我這罪人的愛是多麼的廣闊高深,也就重新得力了。

既然同屬罪人,我們應對的方式,就不再只是批判的、論斷的。父母和孩子一樣,都必需學習,以及被管教。做父母的我們,更要謙卑多學習,對孩子要有更多的慈愛憐憫,要多多節制我們的怒氣,理性地處理孩子不端的行為,並用愛心付出時間,對孩子循循善誘。我們的目標,就是要成就〈希伯來書〉12:11(後半段)所的,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,結出平安的果子,就是義。


刊登于文桥双月刊 - 139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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